我仅用了两个礼拜的时间,亲身实践出一个惨痛的真理—美女之天敌,即:◎#¥%,是什么呢,说出来一定很可笑,甚至还会不以为然,它就是—零食!
本人虽算不上美女之称,但是对个人形象问题还是非常在意,就在2周之前本人对小女生们向来钟爱的零食总是会嗤之以鼻,曾经还引以为荣,还时常警告身边爱吃零食的女孩子,小心增肥!
近来老是觉得嘴淡乏味,于是就成单位附近的小超市的常客,每天出入N次,早上照镜子的时候看到日渐变圆的脸还照样不以为然,可是今天中午下班回家,碰到一位一月未见的姐姐,她居然没认出我,还是我先开口问好,把她可是吓了一跳,“胖了嘛小娜!我老远就看你居然没认出来”姐姐说,“结了婚就是能吃了”。我的天,冤枉呐,结婚快快三个月了,知道半月以前人们见了还羡慕我很苗条的,干吗什么事情总是要跟人家结婚联系在一起,不就是结了个婚嘛,哪有那么多变化呀,你们怎么就爱揪住个结婚不放呢,真是费解呀!我嫁人有罪么?
所以我要警告各位爱美的美眉,以及各位在意自己形象的女士千万别碰零食,饭可以多吃一点,但零食绝对不能碰!我现在的满月脸就是血的教训!
存了一冰箱的零食我是坚决不动了,爱吃领嘴的朋友们欢迎光临寒舍,我会很大方的把它们都拿出来,我绝对不动心了